關于進一步加強三峽后續工程建設 市級審批項目全過程投資控制管理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6-27
有關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移民局,各全過程投資控制服務備選機構(以下簡稱“中介機構”):
自2014年探索實施三峽后續工程建設市級審批項目全過程投資控制(以下簡稱“全過程投資控制”)以來,在區縣相關部門和項目業主的大力支持下,全過程投資控制推進順利,對確保三峽后續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使用安全、規范項目管理發揮了積極作用。為更好發揮全過程投資控制的跟蹤監督作用,有效規范和提升中介機構服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化任務委托流程
全過程投資控制任務由項目法人委托并付費。為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督,保證中介機構不受干擾、客觀公正開展工作,任務委托原則上采取“市級統一建庫、業主隨機抽取”方式進行,即由項目法人從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和市移民局通過公開招標擇優確定的25家備選中介機構中隨機抽取。抽取工作依托市發展改革委“市級投資項目委托評估系統”的“三峽后續市級審批項目子系統”,通過計算機隨機進行。項目法人不能到場抽取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相關主管部門到場代為抽取。
對單個項目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項目,項目法人應采取邀請招標方式從25家備選中介機構中擇優確定全過程投資控制中介機構。招標文件、招標結果等應報市級和區縣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和移民局備案。中標中介機構將自動進入次一輪項目委托流程。
二、合理核定服務費用
全過程投資控制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中介機構和項目法人參考附件1的收費參考標準,依據工作任務量、服務質量、市場供求狀況等協商確定。對于中介機構介入時已開工項目,由中介機構與項目法人根據工程實施階段具體商議確定工程后續監管工作量,并參考附件1的分段計費基數和費率協商確定服務費用。
三、提高任務委托時效性
對于初步設計投資概算明確批復開展全過程投資控制的項目,項目業主應在投資概算批復后3個月內(總投資10億元以上采取邀請招標選取中介機構的項目可順延2個月時間)完成全過程投資控制任務委托、合同(協議)簽訂并將合同(協議)報市級和區縣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和移民局備案。對已簽訂委托協議的項目,在安排專項資金年度預算時將予以優先考慮;凡未按要求開展全過程投資控制的,在安排專項資金年度預算時將予以嚴格控制。若出現方案或投資變更的,發展改革部門將不予受理概算調整申請,財政部門將不予受理竣工決算審批申請,移民部門將不予受理項目調整申請。
對已下達專項補金計劃但尚未開展全過程投資控制的2017年及以前年度市級審批項目,項目業主應在本通知下發后的一個月內與中介機構完成合同簽訂并報備。若因未簽訂合同而造成專項資金撥付延遲的,所造成不良影響由項目業主自行負責。
四、增強部門聯動協同
進一步強化全過程投資控制與工程建設中常規的施工圖預算審核、竣工結(決)算等環節的有機整合和成果共享。市級和區縣相關部門審核審批項目預算、投資概算調整、竣工結(決)算時,應依據中介機構出具的審核報告,不再另行委托評估評審,以避免重復委托和增加項目法人管理成本。
對已委托開展全過程投資控制管理工作的市級審批項目,原則上不再重復委托開展項目跟蹤審計。確需加強審計監督的,應充分結合全過程投資控制工作,重點對全過程投資控制各階段成果開展復核審計,盡可能減少重復工作。對跟蹤審計中發現中介機構報告存在嚴重問題的,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和市移民局將按有關規定作出嚴肅處理。
五、強化服務質量監管
強化對全過程投資控制服務的跟蹤協調。中介機構應在接受委托后10日內制定服務方案并報經項目法人認可后,報市級和區縣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和移民局備案。服務方案應明確駐場負責人、駐場服務人員和駐場工作時間。中介機構要嚴格按照服務協議和服務方案落實到崗人員及在崗時間,認真履行投資控制服務職責,并按期向市級和區縣發展改革、財政、移民部門提供全過程投資控制情況季報(每季度末次月10個工作日內報送,填報內容見附件2)。對于投資控制服務中發現涉及或可能導致重大方案變更、建設內容或建設規模較大調整、投資大幅變動等重大問題、重大事項的,務必及時專題報告。區縣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財政、移民以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全過程投資控制工作的協調,對中介機構反映的問題及時研究處理。
嚴格執行中介機構質量考評制度。質量考評按年度進行,由市和區縣分別按項目逐一打分,并按市級70%和區縣30%的權重綜合評分。其中:區縣層面考評,由區縣發展改革部門組織項目法人開展,重點考評中介機構日常服務質量(考評指標見附件3);市級層面考評,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和市移民局組織專家按照渝發改地〔2014〕898號文的考評細則進行綜合考評,重點考評中介機構投資控制工作質量和工作效果。對于年度綜合考評得分低于80分的中介機構,市級相關部門將取消其投資控制服務備選資格。
實行重大責任問題“一票否決”機制。對在稽察、審計、巡視以及其他專項檢查中發現項目存在重大問題而中介機構在全過程投資控制中卻未能反映的,中介機構因工作失誤、弄虛作假、質量低劣等給工程建設造成重大損失的,存在收受項目法人及有關單位財物或其他好處等嚴重情形的,一經查實,市級相關部門將取消其全過程投資控制備選資格,并向相關資質管理單位提出處置建議。
請嚴格按通知認真抓好落實工作。具體工作中,若遇重大新情況和新問題,請及時報告。
附件:1﹒重慶市三峽后續市級審批項目全過程投資控制參考費率表
2﹒重慶市三峽后續市級審批項目全過程投資控制服務管理季度實施進展情況表
3﹒重慶市三峽后續市級審批項目全過程投資控制服務質量考評表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移民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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