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成渝城市群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7-15
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發展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
發改規劃[2016]910號
重慶市、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電網公司: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成渝城市群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成渝城市群發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于探索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互促共進的新路徑,對推進西部大開發和長江經濟帶建設等重大戰略契合互動,釋放中西部地區巨大內需潛力,拓展經濟增長新空間具有重要意義。重慶市、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成渝城市群發展規劃的批復》(國函〔2016〕68號)精神,深化細化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協同工作機制,扎實有序推動《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努力將成渝城市群建設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國家級城市群。
二、請重慶市、四川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協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各項任務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能,研究制定支持成渝城市群發展的具體政策,在有關規劃編制、體制創新、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四、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按照國務院批復精神,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會同重慶市、四川省人民政府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并將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件:成渝城市群發展規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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